此文章是羅蘭巴特為法蘭西文化廣播電台節目「對話」的開場白摘錄
書寫的作品展現了一種新的想像,那就是「思想」。書寫文字和口語處處展現著一種對抗的現象,書寫文字代表著一種相當篤定的姿態:我「思想」得更好,更為得體,因為我為您想的少,為真實想得多。毫無疑問,另一個個體永遠存在那裡,那就是你的無名讀者,而且你的「思想」仍得經過謄寫的階段(這個階段必須是那麼小心翼翼,同時又那麼微不足道),你要注意你的形象,因為你的對象是群眾,你要傳遞給他們的不單只是一系列的資訊和論據,而且也是一種帶有策略性的宣言,也就是說,擺明你的「立場」。在一些有關觀念性的辯論場合,由於現今大眾傳播媒體發達之賜,我們經常有機會看到,其辯論主題及內容相當精采迷人,可謂充滿真知灼見,這意味著:充滿策略性。目前公開「對話」(dialogue)節目,可說即因循此一方式在運作,與其他一些類似(如法庭或科學性會議)可謂旨趣殊異,其運作方式不管是信念之說服或放棄,已然不在於一種合乎社教禮儀的意見交換,反倒像是一場知識份子的劇場表演,在表演中傳達給群眾或讀者一些觀念性的訊息(我們將之比擬為劇場表演,但劇場上並無這些對話內容的真誠和客觀,或是其教導或分析的旨趣)。
在我看來,現今「對話」節目的社會功能乃是如此:大家聚在一起,隨性互相溝通,形成一種「表演」,兩種想像互相交融表演出來:身體的和思想的。
在「對話」節目中,我們欠缺的是語言的第三個運作形式:文字,或者更貼切的說,製造文本的東西。文字並不是口語,關於這一點,近年來已經經過理論上的一致認可。但文字同時也不是書寫,即謄寫,去寫東西並不等於去謄寫東西。在口語中過分呈現的(以歇斯底里方式)以及在書寫中過分缺乏的(以去勢的方式),在文字上,亦即個體本身,則以間接及節制方式,或者說恰到好處而帶音樂性的方式再度出沒,其形式充滿愉悅,而非想像(意象)。基本上,此一透過語言的個體(題材)之旅行,帶來語言之三種運用方式(口語、書寫與文字)的不斷變化,各有各自的方式,這是一種艱難而變化多端的旅行過程,透過收音機廣播方式,把原始而可紀錄及稍縱即逝而可記憶的口語轉化成今天這麼富有趣味的形式。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